為切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提升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和政策解讀機制,不斷提高我市新聞發布工作的質量和水平,現就進一步加強新聞發布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主要目標
通過加強新聞發布工作管理,創新運行機制和工作機制,強化平臺載體建設,進一步提升新聞發布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提高新聞發布工作的權威性和公信力,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有效溝通社情民意,把牢新聞信息傳播的主動權,把好新聞媒體的宣傳導向,對外全面、主動、客觀、準確介紹江山,展示江山良好的城市形象,為加快建設新時代江山大花園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二、新聞發布的基本原則
——依法依規。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輿情回應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規定,不得違反事實,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將依法依規發布信息貫穿于政府機關的決策、執行、服務和監督全過程。
——公開透明。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
——及時主動。及時、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全面、客觀、真實、準確的新聞信息,澄清不實傳言,接受公眾公開咨詢,解疑釋惑,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歸口發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市政府各部門是新聞發布工作的主體,根據各自職能職責履行發布責任,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新聞發言人”,對新聞發布工作負有主要責任。新聞發言人可以向主要負責同志建議開展新聞發布的時機、內容、形式和人選,實行權責一致、歸口管理、分級發布,做到誰管理、誰發布、誰負責。
三、新聞發布的內容和形式
本意見所指“新聞發布”,是指各鄉鎮(街道)、機關各部門通過新聞發言人或其他授權形式,運用新聞發布會、新聞媒體、政府網站、微博微信、客戶端等平臺,發布相關信息、表達觀點立場、回應社會關切、解答公眾疑問以及與公眾進行溝通的相關工作。
(一)新聞發布的主要內容。
1.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決策、重大政策、重大活動;
2.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重要情況;
3.市政府或相關職能部門對社會關注的重大熱點問題的主張;
4.市政府及其各職能部門出臺的政策、措施及其執行情況的公布及解釋;
5.市機關各部門的重要政務信息;
6.外界對我市有關問題產生的疑慮、誤解的澄清;
7.市域內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案件、災難、災害、事故、疫情及處理情況;
8.市政府認為需要發布的其他信息等。
(二)新聞發布的主要形式。新聞發布會或情況通報會,新聞通氣會,記者見面會,背景吹風會,記者集體采訪或單獨采訪,發布新聞公報、聲明、談話,利用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等方式答復記者提問,通過網站、論壇、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形式發布新聞信息等。
四、新聞發布的管理
全市新聞發布工作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市政府新聞辦是全市新聞發布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新聞發言人和新聞發布制度建設,指導、協調開展新聞發布工作。
(一)制定實施新聞發布選題計劃。每年初由市政府新聞辦牽頭制定市級層面新聞發布年度選題計劃并組織有序實施,如遇突發事件或特殊情況,可隨時安排進行。各鄉鎮(街道)、市機關各部門新聞發布計劃由單位自行研究擬訂,報市政府新聞辦審定后實施。
(二)加強市級層面新聞發布的宣傳報道。市級層面的新聞發布活動,原則上對所有符合資質的新聞媒體開放,一般情況下主動邀請省級、衢州市級媒體和江山本地媒體參加,視情擴大邀請面。如有境外新聞媒體記者來江參加新聞發布活動,按照國家、省、衢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強化本地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江山傳媒集團要積極配合做好新聞發布工作,在重要版面或時段及時、準確地報道新聞發布活動的內容,充分發揮本地新聞媒體的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作用。對涉及重大突發事件、重大敏感問題新聞發布活動的報道,必須送發布部門負責人和“兩辦”審閱后,由市政府新聞辦實施發布,不得擅自搶先報道。
(四)規范新聞發布內容的審核把關。市級層面的新聞發布活動原則上不承擔市機關部門具體業務性工作新聞信息的發布。市機關部門新聞發布的主題和內容,一般由本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必要時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審定。涉及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須經市政府批準;涉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重大改革方案以及可能引發社會敏感問題的,須報市政府辦公室審定;涉及市內突發事件和重大案件的,需吸納市政府新聞辦、市委網信辦意見,嚴格按照有關宣傳報道管理規定辦理,未經批準或授權,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擅自發布。
(五)嚴格突發事件新聞發布的管理。對于突發敏感事件的新聞發布工作,參與處置部門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第一時間據實制定統一發布口徑,授權新聞發言人采用各種發布形式統一對外發布,并指定專人為媒體提供良好的采訪服務和接待工作,盡量滿足記者的采訪需求,避免出現因為信息提供不足造成歪曲報道。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屬地鄉鎮(街道)和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帶頭主動發聲。
五、新聞發布會的組織實施
新聞發布會是新聞發布的一種重要形式。要根據工作需要,結合發布主題、發布內容、媒體和公眾關注等情況,適時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信息。
(一)發布單位一般應至少提前1周與市政府新聞辦溝通申請召開發布會,并填寫《江山市新聞發布會申報表》(見附件)報市政府新聞辦審批。
(二)發布工作經審批同意后,由市政府新聞辦指導發布單位做好發布會各項籌備工作。
(三)發布單位負責確定出席新聞發布的領導名單,包括新聞發言人、主持人等,并為新聞發布會的舉行做好各項準備。準備資料包括:發布稿、主持詞、新聞通稿、背景資料等,除突發事件情況外,一般應在發布會前3天報市政府新聞辦審核和相關市領導審定。
(四)新聞發布會要注重新聞性,應設置媒體記者提問環節。發布會時間原則上在1小時之內,主發布單位發布時間一般在15分鐘之內。主席臺就座人員,一般不超過5人。
六、工作保障機制
(一)建立新聞發布工作聯系機制。市政府牽頭建立新聞發言人聯席會議制度,市政府新聞辦負責牽頭定期研究新聞發布工作,制訂新聞發布計劃,統籌安排全市重大新聞發布活動。
(二)完善輿情信息交流工作機制。市政府新聞辦、市委網信辦、江山傳媒集團要加強社會輿情和網上信息收集工作,及時、主動掌握社會輿情信息,了解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及時研究對策,提高新聞發布的針對性和引導輿論的有效性。
(三)加強信息內部通報機制。市內發生重大的、需要對外發布的突發性事件時,負責處理突發事件的市機關部門和事發地鄉鎮(街道)在向市政府辦公室報告情況的同時,應第一時間抄送市政府新聞辦,以利于及時掌握情況,做好向媒體和公眾發布新聞信息的預案準備。
(四)建立對外宣傳口徑溝通機制。市機關部門出臺或即將出臺的政策、措施,以及人民群眾特別關心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等,發布單位的新聞發言人要會同市政府新聞辦制定好對外統一口徑,牢牢把握輿論引導的主動權。
(五)建立新聞發言人培訓機制。適時組織鄉鎮(街道)、有關部門新聞發言人及助理進行新聞發布工作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政治理論、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國內國際形勢、對外宣傳口徑、新聞傳播規律等方面,努力提高我市新聞發布的質量和水平。
(六)建立完善新聞發布工作評估考核機制。市政府新聞辦不定期對鄉鎮(街道)、市機關部門新聞發布活動、新聞發言人以及宣傳報道情況進行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及時反映給發布單位和新聞單位。發布單位和新聞單位要根據評估意見和建議,認真總結經驗,不斷提高組織策劃、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的質量和水平。鄉鎮(街道)、市機關部門新聞發布工作情況列入政務公開工作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