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0881002630081E/2022-148100 | 主題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 |
發文機關: | 市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5-10 |
發文字號: | 江政發〔2022〕11號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HJSD00-2022-0005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關于重塑城鄉風貌 加快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已經市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江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重塑城鄉風貌 加快農業農村
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關于“三農”工作的決策部署,聚焦我市提出的“衢州當龍頭、全省爭上游,奮力爭當跨越式高質量發展共同富裕排頭兵”目標,對準“雙強”“鄉建”“共富”三條跑道,做強特色產業、重塑城鄉風貌、強化“擴中提低”,接續推進鄉村全面振興,著力推動農民農村共同富裕,現制定本政策意見。
一、聚焦質效提升,樹立現代農業新標桿
(一)保障糧油生產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深入實施國家糧食安全戰略,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分年度制定糧油規模種植、糧食收儲訂單獎勵等政策,確保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分別穩定在37.6萬畝、3.14億斤以上。對跡地更新新發展油茶面積連片5畝(含)以上不足20畝的,給予500元/畝補助;20畝(含)以上,全部給予800元/畝補助;對油茶低改連片20畝(含)以上的,給予400元/畝補助;對列入“新增百萬畝國土綠化”任務的,給予1500元/畝補助。對新建集中連片30畝以上常年露地蔬菜基地,按第一年300元/畝、第二年500元/畝、第三年800元/畝的標準給予補助;對新建金屬支架大棚設施占比40%以上的設施蔬菜基地,每年追加200元/畝補助;每年評定不超過6個特色蔬菜專業村,每村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二)支持農田建設和宜機化改造。落實耕地保護硬舉措,貫通耕地、永久基本農田、高標準農田、糧食生產功能區和標準地建設。除上級補助外,對經批準立項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再給予新建類項目500元/畝、改造提升類項目300元/畝、高效節水灌溉類項目200元/畝補助;對納入省級綠色農田建設項目,再給予2000元/畝補助。按照省補資金1:1比例設立農田水利設施管護專項資金,對列入年度計劃的農田管護項目給予全額補助。加大丘陵山區宜機化改造,支持獼猴桃耕作地塊“小變大”和標準化建設,對主體開展宜機化改造投資建設道路渠道等基礎設施的,給予核定投資額70%、最高100萬元補助。
(三)加快推進“機器換人”。對列入省級農機購置補貼范圍的機具,除享受上級規定補貼外,按實際購置價格10%給予追加補貼,單機追加最高不超過3萬元。對列入中央農機購置補貼目錄的小型農機具,按實際購置價格20%給予追加補貼,單機補貼最高不超過2000元。對農業生產主體購進市內首臺(套)農機具服務本市的,除享受上級農機購置補貼外,由市財政追加補足至購機額的70%,最高不超過50萬。對建設省級區域農機綜合服務中心、農機創新研究試驗基地、高水平農機農藝融合示范點等“雙強”項目的主體,給予核定投資額20%、最高50萬元補助。鼓勵農機社會化服務主體開展訂單作業,通過農機數字化平臺為小農戶提供農機社會化服務的,給予服務金額20%補助。
(四)推進農業科技創新驅動。每年統籌安排500萬元科技強農專項資金,用于農業試驗示范、農業技術攻關、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科技特派員項目實施、農業科技園區創建補助、星創天地培育等。積極創建集科研、開發、推廣和科技服務于一體的江山市農業科學研究院。加快發展數字農業技術,支持數字化工廠改造,探索未來農業發展模式。加強種質資源保護和利用,通過競爭性方式立項,每年創建不超過3個農林產業種子種苗基地,按實際投資額給予不超過50%、單個基地最高50萬元補助。對創建省級農作物良種繁育基地,省級補助未達到實際投資額50%的,不足部分由市財政予以配套。對列入省級以上畜禽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場的,給予保種經費省補標準50%補助。
(五)靶向扶持五大特色產業。建立健全養蜂風險救助機制,對參保蜂群給予2.5元/箱補助;鼓勵蜜蜂產業聯合體建立蜂藥統一配送體系,對聯合體內的蜂農給予購買蜂藥總額50%補助;鼓勵蜂產品出口,對蜂產品出口企業出口額200萬美元以上的(以海關數據為準),每年給予出口蜂產品檢測費總額50%補助,單個企業年檢測費補助資金不超過50萬元。對年產300萬袋(瓶)以上并安裝獨立專用變壓器的食用菌生產主體,給予直接生產用電0.1元/度補助,單個主體不超過30萬元。對開展獼猴桃標準示范基地建設面積30畝以上,給予新建類項目不超過5000元/畝、品種改造提升類項目不超過2000元/畝補助,全市每年補助額不超過150萬元(超過的則根據各主體申報金額按比例進行分配);對新建避雨棚、高拉牽引等特需生產設施設備,當年新增總投入部分達10萬元以上,給予一次性50%補助,全市每年補助不超過250萬元(超過的則根據各主體申報金額按比例進行分配)。對換種改植或新發展“優質型”無性系良種茶園50畝以上的連片基地,給予一次性500元/畝補助。鼓勵村集體開發低丘緩坡林地發展連片茶園,面積達30畝以上,給予一次性5000元/畝補助,茶葉飲品類的新品種享受同等補助政策。對新發展或提升改造的中藥材生產基地,土地流轉期限5年以上,種植規模50畝以上,經項目化申報立項,對溝渠路等基礎設施、大棚抗旱等生產設施當年新增投入達10萬元以上,給予一次性50%補助,單個主體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對新建連片種植20畝以上的中藥材基地給予一次性補助,其中黃精、白及1200元/畝,“浙八味”“衢六味”等500元/畝,其他常規品種300元/畝。
(六)大力支持新興產業。對發展工業化循環水養魚、清水石斑魚、大閘蟹等特色水產養殖的主體兩年內固定資產投資額達1000萬元以上,按核定投資額給予不超過50%、最高500萬元補助。對新建或改造提升100畝以上稻漁綜合種養基地給予項目扶持,經立項列入實施計劃的,按實際投資額給予不超過50%、最高30萬元補助,全市每年補助總額不超過150萬元(超過的則根據各主體申報金額按比例進行分配)。持續扶持湖羊產業,對符合土地用途管控規定,種植湖羊專用飼草面積達200畝以上,給予250元/畝補助。對收集本市范圍內的稻草、油菜、玉米等秸稈進行飼料化,且年收集秸稈1000噸以上的主體,按實際收集數量給予200元/噸補助,不設置補助金額上限。其他繼續參照《關于積極培育湖羊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江政辦發〔2019〕47號)文件執行。農業新模式新業態、農產品加工、白毛烏骨雞產業振興等重大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確定補助政策。
(七)規范農村土地流轉。每年安排500萬元用于土地(不含林地)集中連片流轉,對通過村集體經濟組織流轉集中連片50畝、期限5年以上(不含林地),給予村經濟合作社一次性100元/畝補助;對經濟型、復合型鄉鎮(街道)集中連片流轉200畝,生態型鄉鎮集中連片流轉100畝以上,期限5年以上(不含林地),給予村經濟合作社一次性200元/畝補助。對整村流轉率達到75%標準,給予村經濟合作社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通過村集體經濟組織流轉集中連片100畝以上、期限20年以上的林地,給予村經濟合作社一次性100元/畝補助。
(八)大力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對新認定為國家、省、市、縣級農業(林業)龍頭企業的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對監測合格的國家、省級農業(林業)龍頭企業每年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省、市、縣級示范性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分別獎勵10萬元、6萬元、4萬元、2萬元,對監測合格的分別獎勵2萬元、1.2萬元、0.8萬元、0.4萬元。對新獲得國家綠色認證的主體一次性獎勵5萬元,到期續展每次獎勵2萬元;對新獲得省級無公害認證的主體一次性獎勵2萬元,到期復查換證每周期獎勵0.8萬元。對新獲得國家農產品地理標志,給予組織單位單項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新注冊為“健”字號或同等級批文的產品,每個產品一次性獎勵25萬元。
(九)加大品牌推介力度。每年統籌安排不少于500萬元用于“江山味道”區域公用品牌運營推廣,抓好江山獼猴桃、黃精、綠牡丹茶等國家地理標志產品的宣傳推介和品牌打造,支持白毛烏骨雞、白耳黃雞、烏豬等地方特色品種申報國家地理標志、著名商標、名牌產品等認證。每年統籌150萬元用于支持開展相關農事節慶活動及本地農特產品宣傳推介。對在政府部門舉辦的中國農博會獲金獎、銀獎的分別補助5萬元、3萬元;浙江省農博會獲金獎、銀獎的分別補助3萬元、2萬元;中國義烏國際森林產品博覽會獲金獎、銀獎的分別補助3萬元、2萬元;獲其他同級別同類型獎項參照補助。每年安排200萬元,由統戰部支持異地江山商會銷售推廣本市地產農產品。
(十)大力發展生態綠色經濟。支持低碳農業改革,對低碳牧場、林業碳匯等涉農碳賬戶建設中的規劃編制、系統建設、技術開發和政策扶持等工作給予必要的財政經費保障。足額保障重大動植物疫情防控經費,做好非洲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松材線蟲病等重大動植物疫病防控,加強主要農作物病蟲情監測點建設和維護。每年統籌安排足額資金保障測土配方肥推廣應用、“肥藥兩制”改革示范建設、秸稈綜合利用、農業投入品廢棄包裝物集中回收處置、綠色防控、受污染耕地治理、高標準農田氮磷生態攔截溝渠建設、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有機育秧基質推廣、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漁業養殖水域環境監測等工作。
二、重塑城鄉風貌,深化打造中國幸福鄉村
(十一)高質量推進未來鄉村建設。每年統籌安排不少于1億元用于未來鄉村創建,以詩畫風光帶為主軸,以重點項目落地村和城郊村為主戰場,結合城市傳統風貌樣板區和縣域風貌樣板區提升改造,系統構建未來鄉村“1236”建設體系,配置鄰里中心、健康之家、共享食堂、生活驛站等硬件設施,完善購物、餐飲、金融、電信、交通、健身、養老等生活配套,打造15分鐘幸福生活圈。每年新啟動建設未來鄉村3個,輔導培育未來鄉村3個,爭創省級未來鄉村1個以上。
(十二)聚力聚焦詩畫風光帶建設。每年安排5000萬元用于詩畫風光帶、農房整治拆后利用示范村建設。以四都鎮雙溪村至雙塔街道大夫第村沿江示范段為主線,結合城鄉風貌整治提升行動,逐步向詩畫風光帶整體規劃的其它村莊延伸,每年新啟動或續建節點村5個以上、拆后利用示范村5個以上、新時代美麗鄉村標桿村2個。
(十三)持續擦亮幸福鄉村金名片。積極爭創省級新時代美麗鄉村標桿縣、共同富裕新時代美麗鄉村示范帶。每年安排3000萬元用于中國幸福鄉村創建,采取競爭性比選方式,重點打造10個村。
(十四)持續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統籌打好農村垃圾分類、農村公廁、農村污水、一村萬樹等一套組合拳,持續改善農村環境面貌。每年安排2700萬元用于農村環境衛生管理、農村公廁建設及維護等,安排2000萬元用于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標準化運維和第三方水質檢測?!笆奈濉逼陂g,每年統籌1.5億元債券資金,對現有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逐步進行改造提升,確保農污設施出水水質穩定達標。每年安排350萬元用于“一村萬樹”示范村創建等綠化工作。支持鄉村森林康養產業發展,對新認定為省級森林康養名鎮、省級森林康養基地、省級森林人家、省級森林氧吧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2萬元。
(十五)優化美麗生態空間??茖W編制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對通過相關批復的規劃編制經費給予全額補助。推進自然保護地數字化建設,對由各屬地鄉鎮、權屬經營主體組織實施的保護地智慧監測、監控等數字化、勘界定標項目,給予實施經費全額補助。鼓勵節地生態安葬,對實施骨灰撒散、樹(草坪)葬及骨灰堂安置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萬元、0.5萬元和0.2萬元;對建設樹葬點和骨灰堂的村,分別給予實際投入總額80%、70%的獎勵。
(十六)打造江山幸福河湖。持續推進農村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塘綜合整治,對列入年度建設計劃的除險加固和綜合整治項目給予全額補助。鞏固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行動成果,對列入農村供水設施改造計劃的項目給予全額補助,并由市級統管機構負責建設。繼續推進農村“幸福河湖”建設,對列入建設計劃的中小河流治理和小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項目給予全額補助。每年安排1000萬元,對村中池塘、溝渠等農村水系提升改造項目給予定額補助。
(十七)持續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每年統籌“兩山”銀行、政府債券等資金,安排5000萬元用于“四好農村路”建設;探索爭取政策性貸款、國有企業發債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加快“四好農村路”建設和美麗經濟交通走廊創建,持續鞏固省級“四好農村路”示范縣成果。
(十八)推進歷史文化(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對歷史文化(傳統)村落保護利用重點村建設給予配套補助400萬元/村,獲得省績效評估優秀等次的村莊另行獎勵100萬元/村。對每年列入歷史文化(傳統)村落保護利用一般村的所有建設項目給予總配套補助100萬元(超過的則根據各項目實際投入金額和績效評估結果按比例進行分配)。
(十九)支持農村社區示范創建。推進“五美”農村社區建設,對獲得省、市、縣級農村社區示范點的村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5萬元。每年統籌100萬元用于獲得省級美麗宜居示范村建設考核驗收優秀等次的村莊獎補。
三、激活共富動力,持續加快增收步伐
(二十)支持共同富裕示范創建。構建農戶、村集體與鄉村產業利益聯結機制,鼓勵打造“企業+基地+集體+農戶”的利益共同體。每年評選十大共富聯盟,給予主導聯盟的農業經營主體一次性獎勵10萬元。每年評選十大共富先鋒,給予每個獲評“共富先鋒”稱號的村書記一次性獎勵3萬元。常態化開展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項目謀劃活動并列入年度綜合考核,通過組織項目謀劃擂臺賽,對入選項目庫的項目謀劃人給予1000元獎勵;獲得擂臺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單位,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且優先安排項目實施扶持資金。
(二十一)支持“兩山銀行”試點改革。鼓勵支持推進“兩山銀行”試點改革,對納入“兩山銀行”試點改革項目的有關鄉鎮(街道)、行政村或經營主體,特別是帶動能力強、示范效應好或發展模式新等受到上級認可的,在向上爭取、推優、項目及資金安排上予以傾斜。
(二十二)支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每年專項安排2000萬元,并統籌上級扶貧、水庫移民、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等項目資金,重點支持村級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發展一批“造血”項目。大力推進“飛地抱團”,鼓勵組建“強村公司”,發展鄉村產業,扶持興建標準廠房、三產經營用房、農貿市場、光伏發電、村莊經營、農產品種植加工等經營性項目。借助“兩山銀行”等平臺打通資源資產轉化通道,分類別分梯度推進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對經營性收入30萬元以下村重點做好產業導入、合力幫扶;對經營性收入30萬—50萬元村重點做好村級集體經濟增收路徑拓展,發展農村集體經濟新業態、新模式;對經營性收入50萬元以上村重點做好風險防范,積極探索市場化、公司化管理方式,做大做強村級集體經濟。其他扶持政策按《江山市村級集體經濟鞏固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市委辦〔2021〕58號)執行。
(二十三)盤活閑置資源促增收。每年安排2000萬元,以村為單位、鄉鎮為主體、區塊為模式,鼓勵村集體統一收儲、經營、管理閑置農房和宅基地資源,發展鄉村振興產業。對認定為衢州市級、江山市級盤活利用示范村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20萬元。積極配合開展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融資貸款,每年安排300萬元建立財政貼息制度,對抵押用于創業創新、生產經營且貸款利率上浮不超過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40%(含)的貸款,按貸款相同期限年息1%的標準給予貸款銀行貼息。
(二十四)支持發展農村電商促增收。對入駐網上農博江山館的企業,每年平臺成交額前10名且年銷售額達5萬以上給予1萬元補助。每年建設10個村級共享直播間,每個直播間給予一次性補助2萬元。鼓勵主播在各電商平臺開展農產品(食品)直播銷售,每年評定五星主播3名、四星主播6名、三星主播9名、二星主播12名、一星主播15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
(二十五)加強農村集體“三資”規范管理。加快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數字化系統推廣應用,完善農村集體“三資”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及審計第三方服務機制,足額保障相關經費。全面深化清廉村居建設,積極開展各級示范創建。
(二十六)精準落實農民增收舉措。規范光伏小康項目收益分配,按“固定股權分紅+統籌分配使用”的方式,用于增強低收入農戶和重點幫促村自我發展能力。積極開發公益性崗位,優先提供給農村低收入群體,對低收入農戶從事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的給予不超過當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50%補貼。加大教育幫促力度,擴面實施“雨露計劃”。切實減輕低收入農戶看病就醫負擔,由政府統籌的低收入農戶醫療補充政策性保險費用給予全額補貼。支持低收入農戶與新型經營主體建立優勢互補、分工合作、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聯結機制,鼓勵低收入農戶從事特色農業產業,積極推廣“菜單式”扶持項目。提高農民收入統計準確性,每年安排足額經費用于農民收入統計工作。
(二十七)加強農村特殊人群關愛。大力推進鄉鎮(街道)社會工作站、未成年人保護中心建設運行全覆蓋,提倡通過購買服務由專業社會組織承接運行,根據運行績效,每個社工站年運行補助不超過6萬元,每家未成年人保護中心年運行補助不超過5萬元。鼓勵鄉鎮(街道)三星級以上殘疾人之家通過賦能提升,升格為共同富裕助殘服務中心。推進鄉鎮(街道)殘疾人之家規范化建設,按不同星級等級和建設資金投入情況給予一定資金補助;鼓勵社會力量建設殘疾人之家,享受同等政策補助待遇。支持殘疾人創業創新,對符合條件的農村殘疾人優先享受財政專項幫扶政策。支持農村養老產業發展,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協同發展、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安排建設補助資金1500萬元、年運營經費2000萬元用于推進以“共享食堂”為載體的農村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二十八)加強教育醫療城鄉縣域統籌。構建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實現鄉鎮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基本全覆蓋。推動農村幼兒園補短提升工程,合理布局農村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推動新時代城鄉義務教育共同體實現全覆蓋,爭創全國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推進健康村鎮建設,實施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和村級衛生服務“網底工程”。優化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布局,重點推進峽口、石門、壇石、四都、上余等重點衛生院遷建,推進村衛生室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加大鄉村醫生培養力度。
四、加強要素保障,著力破解瓶頸制約
(二十九)加強財政資金保障。落實土地出讓收入優先用于農業農村比例達到10%以上,重點支持鄉村振興基礎項目、示范項目、特色項目、試點改革項目等。加強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資金與一般公共預算支農投入之間的統籌銜接,避免對一般公共預算支農投入產生擠出效應,確保對農業農村投入切實增加。
(三十)優化金融信貸服務。對農業相關經營主體在創業融資、貸款貼息、涉農貸款擔保和規費減免等重點方面提供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對貸款20萬元(含)以上用于新建農業基礎設施、新增設施設備等固定資產投入的農業招商或試點改革項目、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性家庭農場和農業龍頭企業,按人民銀行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RP)50%給予貼息(同一標的最長連續二年),每年最高限額6萬元。
(三十一)健全農業保險體系。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地方特色農業保險、務農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農業雇主責任險等綜合保險,適時調整保費分擔比例。每年統籌足額資金用于支持開展水稻、油菜、生豬、家禽、水產、農機等常規政策性農業保險以及“衢農?!?、獼猴桃、茶葉、湖羊、甘蔗、中藥材、食用菌、夯土房民宿等特色保險試點項目。省、衢州市保險險種保費承擔比例按照上級要求落實,市本級險種保費比例酌情就高調整。
(三十二)有序緩解土地瓶頸。每年安排不少于50畝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不參與工業用地畝均效益綜合評價),重點保障鄉村產業發展用地。積極開展農業建設用地制度改革試點,逐步形成農業建設用地與農業生產用地、設施農業用地有效匹配的格局。支持將農業生產所需的看護、初加工和農資倉儲、農產品產地預冷庫等附屬設施用地納入設施農業用地管理。
(三十三)支持農業人才培育。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疲ǜ呗殻┮陨蠈W歷,年齡35周歲以下,在本市內創辦達到一定規模且全職從事農林種植業和養殖業生產經營工作一年以上的畢業生,經認定,給予中專1.2萬元/年、大專1.8萬元/年、本科2.4萬元/年、碩士3.6萬元/年、博士4.8萬元/年補助,連補三年。支持組建農創客聯合會,對年度被評為江山市級十佳“農創客”的,每人一次性獎勵1萬元。
(三十四)健全農業項目服務機制。組建農業投資項目決策咨詢服務協調小組,建立農業投資項目決策咨詢服務制度,構建農業項目受理、研判評估、決策咨詢、并審聯批、項目落地、項目驗收等全程服務管理機制,增強項目布局合理性、決策科學性,提高項目服務水平,促進農業項目早落地、快建設、早見效。
五、附則
(三十五)對于同一事項符合國家、省、市政策意見多項條款的,按最優惠條款執行,不重復享受。同一事項不同層次獎補的,按進檔補差原則執行。凡存在弄虛作假或多頭申報、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或兩次定量抽檢不合格、違法用地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破壞生態環境被立案調查或處理、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等情形的主體,在當年內申報項目不予支持。對有關單位和個人騙(套)取補助資金的,一經查實,取消資助資格、收回補助資金,并將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十六)本意見自2022年6月13日起實施,有效期暫定4年,本意見涉及重大資金項目投資、“大三農”專項資金使用的由“大三農”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資管會”)決策統籌。資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大三農”資金日常運行、管理及政策解釋工作。具體項目管理、資金使用,按照相應資金管理辦法或操作細則執行。實施期間如需調整,則另行制定補充意見。